智汇紫金卡办理章程
为适应预付卡业务的市场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根据《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规定与惯例,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民卡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智汇紫金卡是由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发行的实名制预付卡,该卡由电子钱包和专用账户两部分构成,持卡人可在公共交通(以实际可以使用地区范围为准)及市民卡公司其他特约商户使用,不退卡、可挂失。卡片质保期2年,从办理之日起计。
一、办理
1、卡片办理:
智汇紫金卡由办卡单位负责统一为员工办理,办理时须提供持卡人有效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国籍、户籍地址、职业和证件正反面照片或复印件。
2、充值:
智汇紫金卡专用帐户充值:办卡单位统一提供充值明细,市民卡公司根据此充值明细,在充值款项到帐后分别充入持卡人专用帐户。
智汇紫金卡电子钱包充值:持卡人可在专用帐户额度范围内通过自助终端设备进行自助充值,每次按10元的整数倍充值,钱包最高储额为1000元,以保证资金安全。持卡人也可在市民卡公司服务网点、自助充值设备和市民卡APP进行充值。
充值均不得使用信用卡支付。
3、自2021年5月1日起,办理智汇紫金卡账户充值须支付服务费,服务费金额=充值总金额*1%,市民卡公司将为用户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其中卡片办理费用开票内容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服务费开票内容为服务费。
二、应用
1、圈存:
办卡单位为员工智汇紫金卡充值成功后,资金最初存放于卡片专用账户中。如持卡人需在无密码保护的公交、地铁、出租、轮渡和其他领域消费时,必须先通过专用自助终端设备将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圈存到电子钱包中,再使用电子钱包消费。
2、消费:
电子钱包消费:可在公交、地铁、出租和轮渡等带有“交通联合 ”标志的刷卡终端上使用,无需密码。
专用账户消费:可在除公交、地铁、出租和轮渡以外的小额消费领域使用,消费设备默认优先读取专用账户进行扣款,用户须输入密码,如金额不足则从电子钱包中补足扣款。
3、关于密码:
初始密码:卡片设有初始密码,圈存操作必须在完成对初始密码的修改后方能完成,持卡人应第一时间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以保证账户资金安全。
密码修改:持卡人可通过自助终端设备修改密码。
密码丢失:如持卡人密码遗失,可携卡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智汇客户服务网点强制清除密码并重新设定新密码。
4、查询交易明细:
自助终端设备查询:持卡人可通过自助终端设备查询最近9笔电子钱包消费交易明细。
客户服务网点:持卡人本人可携卡和卡主有效身份证件到智汇客户服务网点查询1年内专用帐户消费交易明细及电子钱包充值交易明细,也可查询电子钱包当月的部分消费交易明细。
市民卡APP:持卡人可登陆市民卡公司APP查询相关信息。
三、卡片损坏更换
1、卡片不能正常使用时,可携卡和卡主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公司指定网点办理损坏登记,填《综合业务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原卡由市民卡公司收回。持卡人办理损换登记后 ,可补办新卡,补办新卡质保期2年,从办新卡之日起计。
2、卡在质保期内且卡面完好,即无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或其他人为损坏的,市民卡公司免费更换。若发现有上述人为损坏情况,则补办新卡时需支付新卡工本费30元/张。
3、新卡补办成功后,原卡片专用账户余额将立即转至新卡专用账户,原卡电子钱包余额将于7个工作日后自动转入新卡专用账户。
四、卡片挂失
1、持卡人凭卡主有效身份证件到客服中心办理卡片挂失,并支付卡工本费30元/张补办新卡。
2、新卡补办成功后,原卡片专用账户余额将立即转至新卡专用账户,原卡电子钱包余额将于7个工作日后自动转入新卡专用账户。
3、挂失但未补办新卡,若原卡找回,持卡人可携卡和卡主有效身份证件至客户服务网点进行解挂;挂失并补办新卡后,若原卡找回,卡主应将原卡自行销毁。
五、其他
1、付款方式及发票开具均严格按照《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2、本章程所称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件、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等;单位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有关政府部门的批文、登记证书或其他能证实其合法真实身份的证明等。
3、本章程所述证件均指原件,影印件无效。办卡单位统一代办业务者必须同时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办卡单位的营业执照,并按照市民卡公司要求留存相应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持卡人所提供证件及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市民卡公司依法为持卡人信息和有关资料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市民卡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5、因供电、通讯、政府行为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持卡人利益受损,发卡机构可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但不承担因此可能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
6、持卡人在市民卡公司特约商户使用智汇卡获取服务和商品的资费标准及优惠政策由该服务和商品的提供方制定公布。
7、本章程引发的争议,持卡人可向市民卡公司投诉,投诉热线:025-96095。双方可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决定争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章程自公示之日起执行。
9、办卡单位以及持卡人应当在办理智汇紫金卡前仔细阅读本规定,尤其黑体部分的内容,涉及持卡人的重大利害关系,如有疑问,可要求服务人员给予解释说明。办卡单位一旦办理智汇紫金卡,视为办卡单位和持卡人均已经同意本规定。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四月